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炉霍县锦江路青年艺术街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县**路青年艺术街区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 | **市**区曙光中路177号 | 615,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路**年艺术街区项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 | 改造**路340米,提升改造**路景观带109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含破除工程、电力通讯管网工程)、景观提升等。本次磋商拟确定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服务等。 |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件和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等,并须参照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设计。 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及时修改完善项目设计。 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项目后期服务,保本项目后续工作顺利推进。 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具体实施内容及相关文件资料,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双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顾问除外),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售后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在提交本项目相关材料交采购人审核后,如采购人有修改意见,成交供应商须在6小时内响应,并在48小时内赶到采购人单位进行沟通修改工作,在收到修改意见内容后7天内完成相关修改内容。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2、服务完成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参与。 3、验收办法: 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615,000.00 |
王道兵、王立华(采购人代表)、伍鸿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3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953。
地址:****县**镇商业街183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秋日路1号
联系方式:187****91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建设北路一段76号亚太并购大厦5楼513
联系方式:028-****96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28-****9659
****
2023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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