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和**经开区铁路运**侧集中安葬点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和**经开区铁路运**侧集中安葬点建设项目监理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开发区外环五路(新鞋城五**侧)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工 0557-****0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化南路27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俊烈、177****5622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恒信****公司 | ******公司 | ||
地址 | **市**区**路6686****广场A座18楼 | ******开发区松谷路396****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 | **市**区经八路14号附19号汇元大厦409至419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0.79 | 0.8 | 0.81 | ||
工期(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合巢产业**迎春路、山茶路等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区月亮湾路(**路- - **山路)道路工程监理 | 1、包公大道(二十蚌河--龙兴大道)道 路及管廊工程监理 一标段 2、迎宾西路(环湖西路-**北路)、振风大道三期(辉煌路-**路工程 | 1、**市禹锡南二路(工业路-棋源路)道路程(九标段) 2、永**高速口-**湾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梁金良 | 章宇宙 | 欧**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3744 | ****7853 | ****9152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33 | 94.15 | 90.97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1日 | ||||
招标代理费 | 按代理协议执行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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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安****审计局 | ||||
单位地址 | **市鞋城五路508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