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 15: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298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工,0595-****75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万祥街67号远南商务大厦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吴,182****298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现发布本项目答疑纪要如下:
- 投标人提问部分:
(1)投标须知前附表3.1中“工艺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园区污水处理,化工石化行业工艺专业负责人一般为注册化工工程师,包含工艺环保工作内容,建议工艺设计专业负责人改为“工艺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化工工程师”。
回复: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1中工艺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修改为:“工艺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化工工程师;”
(2)在评分标准商务分评分标准中,“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本项目为投资1000万级别的技改技措项目,建议去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改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XX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08月08日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
联系方式:林工,0595-****7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万祥街67号远南商务大厦4楼
联系方式:小吴,182****2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82****2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