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18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区****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弋财采[2023]11号,确定由第二名成交单位******公司递补为成交单位。
1、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荆峰路37号1幢
成交金额:****800.00元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3、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收费标准: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15008元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①**兆钖****公司: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上个人签名处未签名 ,不符合招标文件,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项目分项报价表,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成交单位业绩:①****中心房屋装修工程;②马仁山露营地民宿改造设计与施工。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大楼14楼
联系方式:0553-****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41号
联系方式:0553-****113 178****9258 152****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琴
电 话:0553-****113 178****9258 152****0553
五、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