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8-09】
沂**金佛院棚改安置区绿化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金佛院棚改安置区绿化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沂**金佛院棚改安置区绿化配套工程;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总投资约22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为准);
7、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单位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n/hom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08月10日8:30至2023年08月16日17:3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需****交易中心(http://ggzyjy.****.cn/linyi/)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注:1、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五、投标保证金
****政府办公室《关于免收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时30分
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签到完成后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交易中心(http://ggzyjy.****.cn/linyi/)、****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39-****00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155****9272
地 址:****开发区****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