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的洙泾村集宿楼电气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本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陆渡街道洙泾村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2)招标金额:约23万元
(3)工期: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一标段 | 洙泾村集宿楼电气改造工程 | 23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有效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无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及入围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至****(地址:**市郑和中路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2023年8月14日9:30开始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预审时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当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如下:
① 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② 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资料模糊不清、不全或资料未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入围方法:本工程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购方式。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超过5家,由招标人指定3家、抽取2家(以各投标单位递交资审申请文件的顺序作为各单位入围抽签时的序号,由招标人代表抽取2家)确定为入围投标单位,3至5家全部入围投标,不足3家重发公告。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入围单位登录请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58.****.93:44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8、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说明:
(1)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线下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采用线上进行。
(2)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陈永刚 联系电话:181****5293
招标代理:****
地址:**市郑和中路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联系人:杨昊电话:139****8464
11、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