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广林工艺品有限公司
| 受理号(号) | 202****5772 |
| 项目名称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企石镇白石坳一巷8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企石镇白石坳一巷8号。项目主要从事仿真植物工艺品的加工生产,年生产仿真植物工艺品58万支。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3D打印、过胶、烘烤、注塑成型、油压成型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15m); 二、废水:注塑成型、油压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三、噪声:设置隔声门窗,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 四、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3-08-09 |
| 联系人 | ****环境局企石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2966 |
| 通讯地址 | **市企石镇****服务中心三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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