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至**高速公路溢水至**段(**段)
用地二次预审和规划选址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经**至**高速公路溢水至**段(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委员会、****委员会以《关于**经**至**高速公路溢水至**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449号)批准建设。工程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以下简称“比选人”)拟委托****(以下简称“比选代理”)对本工程项目用地二次预审和规划选址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省**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推荐方案(K+B2+K线)主线总里程长度84.904Km。桥梁总长23612.8m/51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6789.5m/5座,大桥16735.25m/45座,中桥88.05m/1座;隧道总长49025m/30座,其中特长隧道18635m/5座,长隧道25078.5m/15座,中、短隧道5311.5米/10座;桥隧占比85.55%。设置互通式立交6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落地互通4处。分离式立交15处,通道11道,涵洞26道。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路政营房1处,交警营房1处。
**段(以下称“**段”)主线总里程长度6.284km,设桥梁1989m/5座,均为大桥。隧道总长2106m/4.5座,其中特长隧道956m/0.5座,长隧道0座,中、短隧道1150米/4座。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为猫子庙枢纽互通),分离式立交2处,通道3道,涵洞10道。
2.2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经**至**高速公路溢水至**段(**段)用地二次预审和规划选址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二次预审代理(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用地预审资料并汇总相关专题、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按程序报批)及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选址报告编制、合并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相关等专题报告的编制与报批,形成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初步论证意见,****政府提出出具不可避让论证意见的申请,以及相关事项报批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WNYS-2标段。
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预计为1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下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比选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3807,QQ:****423365。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4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招标采购平台,在所申请项目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将拒收其申请文件。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报名单位提供发票。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30时,申请人应于2023年8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公司(地址:**省**市樊**长虹路谷山大厦A座170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申请相关事宜
比选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公司网站(http://huajiezn.cn)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建设大道7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19-****600
比选代理单位:****
地 址:**市**区**路160****广场A座19层
邮 编:430033
电 话:153****6411
联 系 人:肖先生
****公司网址:http://www.****.com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SWNYS-2 | 同时满足: 1、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注:
1、申请人应提供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SWNYS-2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用地预审专题编制工作。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该业绩。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SWNYS-2 |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SWNYS-2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土地管理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土地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注:
1、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证书复印件;
2、 申请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023年2月份以来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 土地管理相关专业是指土地规划、土地管理、地理信息、测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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