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2023年**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站(厂)管网工程(大溪边乡)
开标时间:2023.8.8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最高限价:1216.5796 万元
递交投标文件数: 186份 否决投标文件数: 2 份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天) | 得分 | 质量目标 |
**** | ****1237.76 | 180 | 97.95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二、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 / | / | / | / |
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三、****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质检员 | 安全员 | |
姓名 | 李琼 | 金叶 | 楼永宝 | 陈爱珍 | 项珏琦 | 王国锋 |
证号 | 浙133********41429 | 浙233********08032 | SGL201****0383 | 浙水安 C(2019)01379 | SGL202****0694 | SGL202****0105 |
四、被否决的投标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单位名称 | 原因 |
****中瑞****公司 |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2条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中第二条第二项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 |
******公司 |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 年 8 月 10 日至2023 年 8 月 14 日 18:00 时。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管部门:**县公共****办公室(县监管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0-****225(县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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