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州**市巡检司镇己白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市弥阳镇山水人间小区湖泉外滩8幢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09:00时(**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州**市巡检司镇己白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6万元
最高限价:10.06万元
采购需求:磋商申请人按照签订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计划时间和采购人需求开展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阶段成果文件和最终成果文件。(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预算资金(万元) |
1标段 | 工程量复核 | 2.04 |
2标段 | 国土变更调查及新增耕地核查认定 | 2.04 |
3标段 | 项目审计服务 | 2.04 |
4标段 | 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 1.9 |
5标段 | 竣工报告编制 | 2.04 |
合 计 | 10.06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入库。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申请人(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采购服务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段:(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2标段:(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3标段:(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4标段:(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5标段: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8月10日8:00时至2023年08月17日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弥阳镇山水人间小区湖泉外滩8幢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00元/标段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00时(**时间)
地点:****(**市弥阳镇山水人间小区湖泉外滩8幢5号)
五、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00时(**时间)
地点:****(**市弥阳镇山水人间小区湖泉外滩8幢5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磋商申请人请于2023年08月10日8:00时至2023年08月17日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弥阳镇山水人间小区湖泉外滩8幢5号)领取相关资料。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磋商申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市吉**路175号
联系方式:陈 飞 0873-****859
名 称:****
地 址:**市弥阳镇山水人间小区湖泉外滩8幢5号
联系方式:赵 欣 、陆秋月0873-****338
项目联系人:陈 飞
电 话:0873-****859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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