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参与和监督水平,现将龙轩大地项目原售房部外立面提升改造方案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轩大地项目原售房部外立面提升改造
申请人:郑跃春
施工单位:**市乙方****公司
设计单位:**木****公司
建设地址:**区**街道白龙二路47号
二、项目公示方式
根据《******局 规划管理公示办法》(渝规资规范〔2020〕7号),建设单位申请龙轩大地项目原售房部外立面提升改造规划调整的具体公示方式如下:
公告时间:规划自然**主管部门应在公示的三日前(公告时间不小于3日),采取在**市主流报刊、******局公众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公示时间:征求意见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意见反馈和申请听证的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的,应在建设项目(地块)所在地的规划自然**部门办公地、******局公众信息网、建设项目(地块)现场同时进行公示;
三、公示前公告情况
2023年8月9日,******局******局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告本次公示的拟公示事项、方式、时间、地点、规划自然**主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该公告中,公示起始与结束时间、公示地点与实际公示时间和地点一致。
公告期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期间,如未对拟公示内容进行修改的,公告自动转为公示,如对拟公示内容进行修改的,将重新进行公告。
四、申请规划调整的方案情况介绍
申请人郑跃春于2023年8月3日取得龙轩大地项目原售楼部(位于**区**街道白龙二路47号)产权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建筑面积1075.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
申请人拟对龙轩大地原售房部外立面作调整,内容包括更改外立面涂料为真石漆、更换部分门窗及构件、增加金属装饰线条以及调整部分绿化形式等。该调整不涉及总平面图以及建筑功能、建筑指标等内容。
改造提升方案文字说明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龙轩大地项目原售房部外立面提升改造的请示》,附件二《龙轩大地项目原售房部外立面提升改造方案》。
五、公示地点
******局一楼门厅、******局公众信息网(https://ghzrzyj.****.cn/zz/tlq/zwgk/fdzdgknr/ghxx_398731/)、建设项目现场售楼部及施工出入口。
六、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2日—2023年8月18日(7日)
七、反馈意见和申请听证
反馈意见以及申请听证的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5日)。
反馈意见的,应向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主管部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书面意见,如为利害关系人,还应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主管部门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相关要求提出处理意见。申请听证的,应于申请听****组织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2530;邮编:402560;地址:巴川街道河湾36号。
附件:1.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龙轩大地项目原售房部外立面提升改造的请示》
2.《龙轩大地项目原售房部外立面提升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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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