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图灵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评公示
遵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深环规[2020]3号),2020年12月28日施行)的有关规定事项公示:
****,由于企业发展需要,项目拟迁在**市龙****社区****工业园2栋6楼D区、3栋1层号开办,其中2栋6楼D区为办公楼面积约177平方米,厂区位于3栋1层面积为378平方米,所在生产厂房为5层建筑。主要从事小型电解水制氢电解槽组装和电解水制氢电极材料生产,年产量分别为10个、30m2。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1日至8月8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可联系建设单位。
附件1:公示版****迁建项目.pdf75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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