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 号)、《****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遴选**市2023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县2023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2023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
(二)项目范围:1.新职业、数字技能等新型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2.我省战略性产业、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领域急需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3.“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领域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4.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具体培训项目见附件1。
二、遴选规则
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对参加遴选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
三、遴选要求
申请单位为在**市范围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如下:
(一)申请单位范围
1.****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具备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开设有与培训项目相近的专业;
2.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
3.企业、行业协会等,其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服务等内容,****培训中心、****基地、省级及以******基地、****基地****工作室。
(二)申请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
3.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四、遴选流程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1楼就业促进股;
4.联系电话:0751-287223。
(三)申报材料:
1.《**县2023年公开遴选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报名表》(见附件2);
2.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团体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院校或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
3.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5.每申请一项培训职业(工种)需提供对应的教学计划、培训大纲、教案、使用教材;
6.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和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场地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开展培训的教学管理制度。
(四)综合评审
由****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料审核。资料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加遴选资格。资料审查符合要求的,根据《**县2023年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遴选评审表》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高低,每个培训职业(工种)拟认定1-2家单位为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
(五)公示结果
对拟定的项目制培训****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备案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县2023年项目制培训承训单位,并将承训单位名单报****社会保障局汇总,****社会保障局将汇总名单报******保障厅备案确定。
五、有关事项说明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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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