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八部门8月1日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期限,并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通知》提出,按照《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要求,**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至2023年底。加快合同款支付进度、运用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支持各地区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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