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学校舍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小学建设项目;
2. 工程地点:****小学校园内;
3. 工程立项批文:雄发改投审〔2022〕245号、雄发改投审〔2023〕73号;
4. 工程规模:1、**教学楼,建筑面积3813.81平方米;2、立志楼部分改造;3、4#楼原有建筑外立面翻新;4、**运动场场地3661.52平方米;5、校园场地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5. 项目估算总投资:本项目投资概算为1876.14万元,其中**费用1557.51万元;
6.绿色建筑标准:本项目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要求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规定的基本级标准;
7.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若因监理人原因,工程在竣工验收或分部工程验收时没有达到此标准,监理人按监理合同价款(指监理结算价款)的5%向委托人返纳质量违约金,并无条件免费监理服务至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止。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通用条件;
6.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及其附件、附录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处,以约定次序在先为准。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工程监理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建设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五、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李业军,身份证号码:230********7120675,注册号:****2727,联系地址:**县龙仙镇龙仙大道金悦华府商业内2-07号商铺。
六、签约酬金
监理中标价=签约合同价。
本工程监理服务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陆仟玖佰捌拾玖元壹角伍分(小写:¥256989.15元),中标取费费率为1.650%。
监理服务费结算价在监理中标价范围内按实结算,即以实际施工结算价为基数乘以监理人中标取费费率计算,若监理服务费结算价超过签约合同价,则按签约合同价结算;若监理服务费结算价未超过签约合同价,则按以实际施工结算价为基数乘以监理人中标取费费率计算的结算价进行结算。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以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定为准(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价包括所有监理事务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和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与工程监理有关的全部费用)。
注:委托人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或相关政策变化对项目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或减少,监理人不得因此调整或减少向委托人提出额外的费用补偿或索赔,并且必须按调整或减少后的规模及内容完成工程的监理及监理酬金结算。
七、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结束且****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1)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正式开工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缺陷责任保修期服务期满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监理服务期限必须根据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酬金不因监理服务期限的调整而调整。
八、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监理酬金。
九、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合同双方确认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
十、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2023年08月01日
2.订立地点:**市。
3.合同必须由监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不接受印鉴;合同印章必须为监理人印章,****公司印章。
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委托人执肆份,监理人执叁份,业主单位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