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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唐国土告字[2023]第10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出让 方式 | 宗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出让2023-25 | 挂牌 | ****南大街东侧、仁厚**侧 | 5000 | 居住用地 | ≥1.2 ≤2.5 | ≤25% | ≥35% | 70 | 1335 |
| 出让2023-26 | 挂牌 | ****街以东、国防路以南 | 1160.06 | 餐饮用地 | ≤2.5 | ≤40% | ≥25% | 40 | 285 |
| 出让2023-27 | 挂牌 | **唐王路以西、产业南大街以北 | 13067 | 工业用地 | ≥1.2 | ≥30% | ≤20% | 50 | 315 |
| 出让2023-28 | 挂牌 | **纬四**侧、梅纳雪路东侧、足里中路西侧 | 66667 | 工业用地 | ≥1.2 | ≥30% | ≤20% | 50 | 1607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挂牌文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27日,****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9月5日,****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7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9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
2023年8月28日9时至2023年9月7日15: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具体出让面积按规划实用面积计算,土地登记等办理事项按规定执行。
(三)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不在土地出让金内,由竞得人承担。
(五)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186****1563
联 系 人:武女士
开户单位:****审批局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账 号:6010 9012 0100 8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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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8日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