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3年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装置货物采购--中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3-08-10 10:08:16 | |||||||||
是否终止: | 否 | |||||||||||
2023年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可燃及有毒有(略) 按照2023年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可燃及有毒有(略)2023-BX11)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二)否决(略)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时间:(略)共4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略) 2.异议应通(略)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略):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略),并加(略)。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略)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略)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略),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略)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比选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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