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餐经营权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供餐经营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供餐经营权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07月18日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8月9日
2、评审地点:****州路与**路交叉口,****酒店4楼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赵传成、陈海玉、张伟、高秀芝、石先峰(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采购人****确定中标单位如下:
中 标 人:****
住址:**市**区珠江路与**路交叉口东北角
服务期限:5年
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互联网+明厨亮灶供餐标准,并通过采购人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各级联合检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采购服务地点:****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六、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单位 | 最终得分 |
1 | **隆****公司 | 88.80 |
2 | **** | 89.20 |
3 | **万****公司 | 66.60 |
4 | ******公司 | 66.00 |
5 | ****公司 | 38.80 |
6 | ****酒店****公司 | 57.20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05000.00元。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75****7016
地 址:**县永乐南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5****9276
地 址:**市****路282号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