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银峰公司”)因公司经营出现困难,****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5月4日裁定受理**省**银****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2日以****决定书依法****事务所****公司管理人。****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公开选****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 、比选程序
1.意向机构参选
意向机构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包括参选申请及对应证明材料。
2.管理人进行条件审查
管理人对意向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条件审查,符合参选条件的意向机构可作为本次比选的参选人,参与本案评估机构的竞争性比选。
3.管理人组织书面评选
管理人根据本比选文件确定的评选标准对参选人提供的参选文件进行书面评选,择优确定一家评估机构。
二、参选条件
1.截至2023年7月31日,参选机构****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名册;
2.参选评估机构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要求;
3.参选评估机构注册地址及办公场所在**省内。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的服务范围
对债务人现有资产(包括但不限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动车辆等)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评估机构的工作要求
(1)中选后,评估机构应及时调配人员随同管理人进场,及时完成现有财产的盘点;
(2)评估机构在项目现场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3)根据债务人重整案项目进展,评估机构应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关文件。
(4)须在2023年8月25日前出具评估报告。
四、参选文件的提交
1.参选文件的提交方式:意向机构应通过现场提交方式将密封参选文件一式****办公室;
2.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2023年8月14日上午9:30,意向机构应在截止日期前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
3.管理人办公地址: **省**市涪**园兴街倍特香槟华府8幢2****事务所;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律师,155****7865。
五、比选
1.比选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10:00;
(,)2.比选方式:管理人组织人员进行书面评选;
3.比选地点:**省**市涪**园兴街倍特香槟华府8幢2****事务所;
注:本次比选程序不收取费用。
****管理人
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