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茶恩寺镇花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工程按照湘财资环指〔2023〕9号文件要求可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县茶恩寺镇农村“三资”****中心。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
2.2 建设地点:茶恩寺镇花桥村**组。
2.3 规 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花桥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农村生活污染综合防治:安装化粪池,设置排污管道,**排水沟,污水收集系统;(2)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清理水塘植物,清理淤泥,改善水质建设人工生态塘。(详见图纸)。总投资约41万元(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总控制价上限为41万元,下浮10%(即36.9万元)范围内投标报价有效。造价总额及付款方式:约41万元(含税及其他费用)不支付预付款,企业单位资金自筹,上级拨款到付。施工过程中要根据村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出响应并适当调整工程内容。
2.4 工 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一个及以上环保或雨污改造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 ****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3.9 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前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金额含下以币种均为人民币)。
5.2 投标人必须在正式开标前以现金的方式交纳投标保****银行卡、信用卡)。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质金,履约保质金在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结算时保留3%作为保质金,如一年后再验收无质量问题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后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政府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及时掌握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或对资料掌握、了解不清,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7.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7.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
7.5 出示上述资料复印件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此复印件用于
花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工程;
7.6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4日下午17:30时止(时间含下以,均为**时间);
7.7 报名地点:****政府办公楼四楼1-405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 暂拟定为2023年8月25日上午10:00,地点****人民政府老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8.2投标文件应包括与报名一致的资料(即营业执照或企业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的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按要求报价及税额、税率;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8.3投标文件需用档案袋或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场替交到镇“三资”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报名将被视同自动放弃参加供应投标。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8.5 投标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开标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未按时到达指定开标会场,将已电话形式通知,被视同自动放弃参加此次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花桥村显要位置纸****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9861/)上发布。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三资”****中心解释为准。
10.行政监督
本次****交易中心组织镇村相关人员参与监督。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县****
地 址:**县茶恩寺镇花桥村
联 系 人:王杨顺
电 话:153****1860
招标代理机构:**县茶恩寺镇农村“三资”****中心
地 址:****政府办公楼1-405室
联 系 人:李源鋆
电 话:186****6091 0731-****301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