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二次招标)****人民政府以铜政发【2023】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铜交建许字【2023】XK01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区境内,本项目为2023年**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项目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具体如下:
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对S322郑集鹿楼村路口、S322苗弯村路口、G104任庄路口、G104**路口、S252贺庄路口、G311王门路口、X209丁场路口、X202园博园路口、X352与X210路口、X202与Y005交叉口等10处隐患路口,以及G311K286-K292+200事故多发段,采取改造平面交叉路口、隐患点整治,设置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增设信号灯控制等。
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内容为上述范围内的道路路基路面养护修复、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示警桩、道口标柱、凸面镜、减速带、安全预警系统及路口信号灯监控、交叉口渠化等。(具体以各标段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本项目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投资额约人民币567.51万元。
2.4项目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暂定2023年9月8日开工,2023年12月6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证书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有效期;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投标人的企业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内容应包含交通信号灯)的施工项目。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2020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2020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网站公布的“**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1)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TSZZ-SG3 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内容应包含交通信号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5)无在岗
3.1.6项目总工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TSZZ-SG3标段(二次招标)项目总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内容应包含交通信号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职务。
(4)无在岗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7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除外),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嘉源大厦
联系人:嵇莹菲
电话:0516-****80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中心C座1413
联系人:闫琼
电话:0516-****3936邮箱:****@qq.com
8.其他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投标人应及时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4投标人需要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根据《****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6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7本项目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17时00分。
8.8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0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市新****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0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9****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市新****路5号)。
8.10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8.11仅使用****账号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合同签订及项目管理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