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3-01254
三、采购项目名称
****校园改造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县清泉镇**村新农村171栋四单元309号
中标(成交)金额:102.127156 万元
工程类 |
名 称:****校园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校园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何丽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2539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主场:周泉(主任评委)、周世勇(业主评委)、客场:黄金萍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年08月14日
2、评审地点:主场:****交易中心(**市民之家南楼三楼);客场:******公司(**市**区**大道31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1.0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在2****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政府采购合同,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58.****.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开发区姚岭村八组
联系方式:136****9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 址:**清泉**时大道33****花园A栋102
联系方式:138****8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38****8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