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23年8月14日
一、项目名称:****医院香泉分院围墙及大门工程
二、招标人:****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为围墙**项目,**围墙总长95.07米,辅助用房外墙翻建真石漆,**大门及电动伸缩门安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清单)
2.项目地点:**香泉镇
3.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257346.13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全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录不良信用。
五、招标资料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止(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资料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到**和州路**华庭西大门南侧门面(****)。本工程不提供纸质版招标资料。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 17日9:30分;
2.开标地点:****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投标人逾期未到达指定开标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作为自动放弃该工程投标。
七、中标价及中标人的确定:
1.中标价确定:本项目控制价下浮8%为中标价,即236758.44 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例下浮。
2.中标人确定:通过随机摇号产生;首先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摇号选取现场一位投标人,再由该投标人通过随机摇号确定该工程中标人(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顺序号为每个投标人的投标号)。
3.招标代理机构与成交人确认后,在网上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拟成交人在成交公告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5.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承包合同视为放弃成交人资格。
八、工期、质量及付款方式 :
1.工期:30个日历天;
2.质量:合格;
3.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支付审计价款的97%,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经验收,无质量问题付清。
九、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结算价=中标合同价+变更增减项目造价*中标价/控制价(变更增减项目造价的定额套用和取费标准同本工程编制控制价统一标准)。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
2.联 系 人:朱院长
3.联系电话:181****8731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
1.招标代理机构:****
2.联系人:李玲玲
3.联系电话:187****6769
十二、本项目其它事项:
1.请各位投标人要认真核对招标资料等,如有疑问、造价或清单存在偏差、澄清、答疑等,投标人应在2023年8月16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便集中回复。投标人对招标资料的任何疑问,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将不接受投标人针对招标资料提出的任何异议和投诉。
2.报名递交材料要求: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及安全B证、项目经理和被授权人近期一个季度该单位社保证明(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原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印章,由**省****公司校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3.投标人需自行勘察现场并对施工全过程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安排。
4.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成交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名 称:****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934********533****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