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3年8月14日在**省**市结束,****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
第一标段:
****:
****集团****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
****集团****公司:
****公司:
****公司:
第三标段:
****公司:
****集团****公司:
******公司:
第四标段:
****工程局****公司:
****集团****公司:
****公司:
第五标段: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集团****公司:
第六标段:
****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
**省****公司: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路基类:
******公司、**路航****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公司,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投标函共两页,没有逐页进行签字,以上7家投标人不满足形式与响应性评审“(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未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
****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4.提前交工的奖金:1元/天”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不满足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未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
****公司,①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投标函共两页,没有逐页进行签字。不满足形式与响应性评审“(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②投标保证金保函担保范围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形式与响应性评审“(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未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
****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所附项目经理职称专业为铁路工程,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要求,未通过资格评审。
路面综合类:
****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填写参加类别“路基类”不满足形式与响应性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的要求;未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
****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规定” 的要求,未通过资格评审。
****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企业业绩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业绩信息”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中路面工程未体现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不满足资格评审“(4)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的要求,未通过资格评审。
****工程局有限公司,第2标段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上写明的标段号与封套内投标文件的标段号不一致,不满足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形式与响应性评审“(9)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的标段号与封套内投标文件的标段号保持一致。” 的要求,未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
桥梁类:
****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智慧梁场施工业绩未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项目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且所附工程承包合同彩色影印件中未能体现在该项目实施了智慧梁场,未提供业主证明原件;未提供“移动台座及走行控制系统、横移摆渡车及其控制系统”的购置(或租赁)合同及发票,不满足资格评审“(4)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的要求,未通过资格评审。
****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智慧梁场施工业绩未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项目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不满足资格评审“(4)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的要求,未通过资格评审。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8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辽****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24-****6099
辽****集团建设管理部 电话:024-****2076
****纪检部 电话:024-****1935
招标人:****
地址:**市**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白先生、李先生
电话:024-****1962、024-****1960
传真:024-****1966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闫女士 韩女士
电话:024-****4808
邮箱:****@163.com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