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县**镇“万亩果香 诗画长廊”乡村**示范带(总甫村)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
1.3 项目批准部门:****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始发改投审〔2023〕29号
1.5 项目代码:****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排解决100%
1.7 招标人:****
1.8 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县**镇总甫村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总甫村新农村挡土墙建设,长度约120米。。
2.1.3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310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11.28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出具地质勘察报告)等;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
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为本次招标设计范围的所有内容,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
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要求: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1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初步勘察、初步设计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成果文件等;
(2)施工图设计阶段:从初步设计评审完成之日起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2.3.2 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效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事务所资质。
设计单****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注:中标单位中标如后无勘察资质须委托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2 | **省****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
3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7080/0751-****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211、****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整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下载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阅相应的服务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招标文件获取、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6.2 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应一并递交(附一式两份清单)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7.3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准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
(2)**公共**交易平台 (**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省**市**县**镇**大道北侧89号
联系人(部门):陈工
联系电话:0751-****334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市**区百旺大道42****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
联系人(部门):杨工
联系电话:0751-****991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县**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邓工(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236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管理局
办公地址:**县**镇沿**路1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10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年8月 15 日18 时00分 |
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9 月 5 日10时3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年8 月20日18 时 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年8 月20日18 时 30分至2023年8月21日18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4日10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4日10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4日10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年 9 月 5 日10时30分 |
7 | 投标评审原件(如有)递交时间 | 2023年 9 月 5 日10时00分至2023年 9 月 5 日10时30分 |
8 | 投标评审原件(如有)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 地址:**县**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3年 9 月 5 日10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 地址:**县**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备注 |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 CA认证、企业入库等,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 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