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23〕2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双强”项目,请各乡镇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当地需求,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于8月23日前将申报资料(附件2农业“双强”项目实****农业农村局农业“双强”专班组(联系人:孙冰冰 187****0570;670570)。待省级下达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后一个月内上报项目实施方案。
业务咨询电话:
1.****中心建设项目、农艺****基地建设项目联系人:兰兆忠****778001(580018);
2.****基地项目****基地项目联系人:雷恒137****2433(662433);****基地项目联系人:石磊136****4883(654833);****基地项目联系人:张传胜138****6886(656886))。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23〕27号)
2.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
下载****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1
浙农专发〔2023〕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推动项目如期完成、投有成效,根据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0〕20号)、《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浙农计发〔2022〕13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农业“双强”行动实施,树立项目化工作理念,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严格项目立项,规范项目入库,强化项目实施,加强指导服务和绩效评价,建立“钱随事走、整合集聚、绩效优先”的政策体系,打造统分结合、规范有序、高效运作的全生命周期项目闭环管理机制,推动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提升农业“双强”项目建设绩效,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规划先行。各地要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管理细则和项目建设导则(指引)等要求,突出“双强”攻关重点,协同财政、自然**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项目规划布局。围绕粮油和地方特色主导产业分布特点、重点发展领域制定项目建设布局规划,突出保障“双强”攻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在品种、技术、装备和管理上取得新突破。要积极争取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农业设施用地,配套建设用地指标,确保项目落地。
(二)做好项目储备。各地要**当地财政部门提前做好项目立项和储备入库工作,建立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项目滚动储备机制。认真谋划编制项目建设方案,规范项目名称,明确建设内容,切实做好项目论证,提高可行性、科学性。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经济组织、科研院校和农技推广部门等建立协同机制,共同参与项目设计、谋划。
(三)统筹资**排。各地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不立项不入库不安排资金”的原则,**当地财政部门,****储备库中选择合适项目,****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竞争遴选方式,结合年度资金预算提出资金分配方案,**财政按程序分配并下达资金和任务。
(四)完善实施方案。各地根据下达的资金和任务,按照相应项目建设导则(指引)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含实施简表),明确项目内容、建设进度和绩效目标,**当地财政部门及时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如需对项目进行调整的,按当地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抄送市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五)规范项目实施。各地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地方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组织好项目实施。****小组,围绕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突出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的引进、示范、应用,创新技术和管理模式,切实加强政策、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调度,做好项目数字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情况和调度工作纳入乡村**实绩考核。
(六)强化绩效评价。各地要加强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要按照资金绩效目标、项目计划和实施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做好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加强绩效评价管理,按计划做好资金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谋划储备积极性高、项目建设实施绩效好的地区省级涉农资金按一定比例优先支持。
三、职责分工
各地要按照“统分结合、规范有序、高效运作”的原则,建立“牵头统筹、分工负责、分级落实、协同一体”的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
省农业“双强”专班综合组负责项目统筹协调,牵头做好项目规划布局、指南编制、进度调度、宣传总结等工作,具体负责重点突破试点项目组织实施。
厅计财处负责资金统筹、预算安排,**财**专班做好省级财政资金拨付和任务清单下达,统筹开展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
厅业务部门负责相关项目的归口管理、实施指导、成效总结,承担归口项目的规划布局和项目储备等指导,做好省级资金支持项目的评审、指导服务和进度调度等工作。项目管理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
****服务中心根据厅年度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协助厅计财处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协同指导厅业务部门做好绩效监控评价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等。
各地要落实项目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全面加强项目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明确项目管理具体分工和程序流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体系,确保项目实施到位,责任到部门、到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专班统筹,抓好顶层设计,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协调财政、自然**等部****政府,切实解决土地、资金等关键要素,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地要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开展,做好农业“双强”重点攻关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重****服务中心项目纳入厅领导“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指导内容,形成“一名领导、一个技术专家、一线指导服务”的联系服务机制。厅业务部门适时组织项目培训,结合业务工作加强现场指导,切实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指导,动态跟踪调度项目实施情况,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切实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管理责任。要督促项目建设主体按照项目建设导则(指引)和实施方案、资金计划等要求,按时间进度做好项目实施。要在省级下达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后一个月内,将项目实施方案连同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附件2****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部门。
(四)加强总结宣传。各地要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开展建设成效总结,收集整理项目建设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对重点项目在醒目位置设置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牌,提高项目公众识别度;对取得标志性、示范性成果的项目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共享”。
附件:1.农业“双强”项目分类管理分工表
****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农业“双强”项目分类管理分工表
序号 | 项目跑道 | 具体管理责任部门 | 备注 | |
1 | 农艺****基地建设项目 | 种植业处、农机化与数字化处、农田建设处、****中心(具体负责)、****中心、水产推广站 | 2022—2023年单独立项的山区园地改造项目和种植业“五园”****建设处、****推广中心负责 | |
2 | ****中心建设项目 | 农机化与数字化处、****中心(具体负责)、“X”功能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 | ||
3 | ****基地项目 | ****基地项目 | 种植业处、种子管理站(具体负责) | |
****基地项目 | 畜牧兽医处、****中心(具体负责) | |||
****基地项目 | 渔业发展处、水产推广站(具体负责) | |||
4 | 重点突破试点项目 | 专班(具体负责)、项目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 |
注:若后续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调整优化的,按新的要求执行。
附件2
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 | □****中心建设(□省级 □区域性 产业 ) □农艺****基地建设(产业 ) □****基地建设(良种名称 ) | |||||||||
项目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主体 | 联系人及电话 | |||||||||
项目建设地址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对照项目建设导则(指引)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什么”的原则确定建设内容,按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库棚房等)、农机设施装备、农艺措施、开展试验示范等分别表述。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 ||||||||||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 (万元) | 总投资 | 省级补助 | 市级补助 | 县级补助 | 自筹 | |||||
项目绩效指标 |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和项目建设导则(指引)确定绩效目标,如: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和能力建设目标、农艺****基地所创建的模式、示范试验内容、良种繁育供种能力和范围、项目效益(经济、社会效益等)等明确的目标,至少3项。 | |||||||||
设施用地(亩) | 共 亩,其中: 已落实 亩 | 建设用地(亩) | 共 亩,其中: 已落实 亩 | |||||||
是否落实用地空间: □ 是 □否 | ||||||||||
注:项目分管领导、项目负****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负责组织、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局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
附件1
农业“双强”项目分类管理分工表
序号 | 项目跑道 | 具体管理责任部门 | 备注 | |
1 | 农艺****基地建设项目 | 种植业处、农机化与数字化处、农田建设处、****中心(具体负责)、****中心、水产推广站 | 2022—2023年单独立项的山区园地改造项目和种植业“五园”****建设处、****推广中心负责 | |
2 | ****中心建设项目 | 农机化与数字化处、****中心(具体负责)、“X”功能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 | ||
3 | ****基地项目 | ****基地项目 | 种植业处、种子管理站(具体负责) | |
****基地项目 | 畜牧兽医处、****中心(具体负责) | |||
****基地项目 | 渔业发展处、水产推广站(具体负责) | |||
4 | 重点突破试点项目 | 专班(具体负责)、项目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 |
注:若后续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调整优化的,按新的要求执行。
附件2
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 ||||||||||
□****中心建设(□省级 □区域性 产业 ) □农艺****基地建设(产业 ) □****基地建设(良种名称 ) | ||||||||||
项目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主体 | 联系人及电话 | |||||||||
项目建设地址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对照项目建设导则(指引)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什么”的原则确定建设内容,按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库棚房等)、农机设施装备、农艺措施、开展试验示范等分别表述。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 ||||||||||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 (万元) | 总投资 | 省级补助 | 市级补助 | 县级补助 | 自筹 | |||||
项目绩效指标 |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细则和项目建设导则(指引)确定绩效目标,如: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和能力建设目标、农艺****基地所创建的模式、示范试验内容、良种繁育供种能力和范围、项目效益(经济、社会效益等)等明确的目标,至少3项。 | |||||||||
设施用地(亩) | 共 亩,其中: 已落实 亩 | 建设用地(亩) | 共 亩,其中: 已落实 亩 | |||||||
是否落实用地空间: □ 是 □否 | ||||||||||
注:项目分管领导、项目负****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负责组织、指导本项目实施的局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