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自然资源局甘南县不动产登记税费通缴及智能审核服务升级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不动产登记税费通缴及智能审核服务升级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不动产登记税费通缴及智能审核服务升级):
**** | **省**市****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创意孵化楼7楼712室 | 1,445,000.00元 |
合同包1(不动产登记税费通缴及智能审核服务升级):
服务类(****)
1-1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不动产登记税费通缴及智能审核服务升级 | (1)开发不动产线上税费通缴服务,支持不动产与税务业务在线协同办理,对接税务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支持不动产登记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上线应用。(2)开发互联网+智能审核服务,支持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智能核验智能审批。(3)依托现有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建设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对接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4)开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及全程网办服务,并与省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汇交存量不动产电子证照数据,上报增量不动产电子证照信息。(5)开发不动产信息协同共享服务,与自然**审批系统、市场监管部门系统对接,进一步推动数据共享与电子营业执照的协同应用。 | 按照《自然**部 ****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省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黑登财办(2021)1号)、《**省2022年提升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时效工作实施方案》(黑登财办〔2022〕2号)等文件要求,为持续压减办理流程环节、耗时和成本,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程度,争创一流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推动登记财产指标提升工作的开展,启动**县不动产登记税费通缴及智能审核服务升级项目。(1)开发不动产线上税费通缴服务,支持不动产与税务业务在线协同办理,对接税务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支持不动产登记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上线应用。(2)开发互联网+智能审核服务,支持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智能核验智能审批。(3)依托现有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建设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对接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4)开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及全程网办服务,并与省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汇交存量不动产电子证照数据,上报增量不动产电子证照信息。(5)开发不动产信息协同共享服务,与自然**审批系统、市场监管部门系统对接,进一步推动数据共享与电子营业执照的协同应用。其他技术要求:1、本项目全部内容必须按照**市《关于加快复用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及集成服务模式的通知》的要求建设,必须保证**市(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平台稳定运行,不得影响业务正常开展,原有系统已完成的对接和共享的内容要维持现状,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中标独立承担,同时采购方有权追究相应的责任。具体如下:(1)本项目开发内容涉及不动产登记,必须做到不停业务完成功能升级,不得影响日常登记业务的开展。(2)必须与不动产“一窗”系统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收件,一窗办理(3)必须与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为不动产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协同办理,数据共享应用提供支撑。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费、税费、验收费、培训费、中标服务费、安装运输费、对接与共享开发的费用等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可见或不可见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总价中。3、项目建设过程中基于全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接口并为其他部门提供的接口开展建设,原则上不得再重新注册接口服务,进行重复接口对接工作;如重新注册接口及与其他部门进行对接产生的工作量,承建单位需自行承担产生全部费用。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后,免费提供1年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 (2)在质保期内:必须无偿提供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 (3)在质保期内:必须提供7x24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服务随时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承诺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完成履约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 按照《自然**部 ****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省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黑登财办(2021)1号)、《**省2022年提升不动产登记协同办理时效工作实施方案》(黑登财办〔2022〕2号)等文件要求,为持续压减办理流程环节、耗时和成本,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程度,争创一流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推动登记财产指标提升工作的开展,启动**县不动产登记税费通缴及智能审核服务升级项目。本项目全部内容必须按照**市《关于加快复用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及集成服务模式的通知》的要求建设,必须保证**市(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平台稳定运行,不得影响业务正常开展,原有系统已完成的对接和共享的内容要维持现状,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中标独立承担,同时采购方有权追究相应的责任。 | 1,445,000.00 |
任洪才、李昕桐(采购人代表)、张岩、董宁、李君
1 | 不动产登记税费通缴及智能审核服务升级 | 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不动产登记税费通缴及智能审核服务升级):
**** | 通过 | 通过 | 99.40 | 1 | 1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5.98 | 2 | 2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4.50 | 3 | 3 | |
长****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3.38 | 4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繁荣路60号
联系方式:0452-****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3号
联系方式:0452-****0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452-****099
****
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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