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都匀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略)以黔路复〔2023〕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局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黔南州境内国道 G210、G212、G243、G321、G354、G551、G552,省道 S206(原S205)、S312 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现场调查,(略)26.084 公里,省道处治长度 15.230 公里,共计 41.314 公里。主要采取补充完善公路沿线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平交路口增设道口桩,波形梁护栏端头处理,优化线型、路面处理,增加SB级钢筋混凝土护栏、路面防滑处治渗固磨耗层,对沿线不规范的护栏进行拆除重建, K3031+040~K3031+420 段需改线,路线中心最大偏移 14m,挖深约 3.4m,K1154+050~K1154+520 段需改线,路线中心最大偏移 10m,主要为弯道内侧向山体挖方,G552 线 K101+200~K101+549.222 段加大转弯半径,对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进行处置(略)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略)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略)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1.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22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4 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应满足如下条件:
项目经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项目总工: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安全生产负责人:至少具有3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
3.1.5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略)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1.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7 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 C 级及以上。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认定条件按照《(略)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的规定执行,本次招标的专业信用评价为“养护工程”专业(以下称为“投标专业信用评价”)(注:在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信用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信用评价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贵州省交通主管部门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
(1)(略)公布的贵州省最新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该信用评价结果视为“养护工程”专业);
(2)(略)公布的贵州省最新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领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3)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贵州省最新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4)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5)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布的(略)。
(6)无上述机构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a.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综合评价A级对待;
b.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c.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d.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须符合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
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略)gov.cn)获取招标文件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时00分至(略)3时59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略)
5.1招标(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http://(略)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U盘(含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5.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略)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或通过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现场解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站(ggzy.guizhou.gov.cn)、(略)网站(http://glj.guizhou.gov.cn/)上发布。
7. 其他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的投标人,需先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或将企业C(略)定为准。
投标人(略)(贵州省)网站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
8.投诉与举报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略)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略)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略)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略)则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投诉举报电话:(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 招标代理:(略)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02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略))
财 务 要 求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无。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略))
信 誉 要 求 |
1. 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略)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最新(略) C 级及以上。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略)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 人员必须填报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在岗状态,在岗状态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a. 未在任何在建项目上任职; b. 在在建项目上任主要职务,但该(略) c. 在在建项(略) d. 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但仅任一般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随时调任本项目; e. 在其它投标项目上作为拟派人员,担任主要职务,若其先行中标,则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f. 其它情况。 投标人若中标,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原因或招标人同意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1 | 至少具有3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最新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略)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略)(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略)。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签)章或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等形式(略).4.1项的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个人电子印(签)章或签字。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加盖个人电子印(签)章。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略)。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略) |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略)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略)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略)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印(签)章或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略)。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略)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略)。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略).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施工组织设计:(略) (2)主要人员:(略) (3)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略) 业绩:(略)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招标人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将不对投标人未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的原因作任何的解释和说明,具体原因招标人将会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 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略) | 总体施工组织(略) | 6分 | 好,得5~6分; 较好,得4~5分; 一般,得3.6~4分。 未提供得0分。 | |||||||||||||||||||||
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7分 | 好,得6~7分; 较好,得5~6分; 一般,得4.2~5分。 未提供得0分。 | ||||||||||||||||||||||||
工期保(略) | 5分 | 好,(略) 较好,得3.5~4分; 一般,得3~3.5分。 未提供得0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好,得4~5分; 较好,得3.5~4分; 一般,得3~3.5分。 未提供得0分。 | ||||||||||||||||||||||||
安全生产(略) | 5分 | 好,得4~5分; 较好,得3.5~4分; 一般,得3~3.5分。 未提供得0分。 | ||||||||||||||||||||||||
环境(略) 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好,得4~5分; 较好,得3.5~4分; 一般,得3~3.5分。 未提供得0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分 | 好,得4~5分; 较好,得3.5~4分; 一般,得3~3.5分。 未提供得0分。 | ||||||||||||||||||||||||
交通疏导方案 | 2分 | 好,得1.8~2分; 较好,得1.5~1.8分; 一般,得1.2~1.5分。 未提供得0分。 | ||||||||||||||||||||||||
2.2.2 (2) | 主要人员 | (略) | 项目经(略) | 20分 | ①满足资格条件的,得(略); ②拟任的(略)(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的,每一个加4分,本项最高得4分。 ③拟任的项目经理担任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的,每一个加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包含了路基路面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部分均视为有效业绩。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如同时满足上述②③两项要求可重复加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3分 | ①满足资格(略) ②拟任的项目总工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的,每一个加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③拟任的项目总工担任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的,每一个加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注: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包含了路基路面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部分均视为有效业绩。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如同时满足上述②③两项要求可重复加分。 |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略) | 最新信用等级 | (略) | ①满足资格条件的,得(略); ②投标人最新信用评分根据下述规定取值:
注:引用上表时,投标人最新信用的引用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7款规定引用,专业评价指“养护工程”专业,非“养护工程”专业的其他专业评价均视为综合评价。 | |||||||||||||||||||||
企业业绩 | (略) | 业绩 | (略) | ①近5年((略)今,以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业绩的,每1个项目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②近5年(2018年8(略))独立完成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任务业绩的,每(略) (中标后将由业主对中标单位的业绩合同原件进行核验如存在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注: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包含了路基路面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部分均视为有效业绩。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如同时满足上述①②两项要求可重复加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补充以下内容 第二个信(略)(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有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第一(略) 3.6.1项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略)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9.3 除评标价、履约信誉(含业绩)、主要人员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施工组织(略)分后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