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蟠龙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A地块、B地块二期、C地块及贺家湾地块、**河地块建设项目-B地块二期亮化工程****改革局以桐发改投资[2016]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其他。
2.1 建设地点:燎原南路、燎原北路
2.2 项目规模:B地块二期亮化工程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县蟠龙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A地块、B地块二期、C地块及贺家湾地块、**河地块建设项目-B地块二期亮化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5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汇****酒店十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5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汇****酒店十楼会议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元博网)上发布。
联系人:/联系方式:/
无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 | 地址:**省**市新蒲新区五号路与二号路交汇处林达阳光城**4栋1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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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 联系人:陈女士 |
0851-****5955 | 电话:186****3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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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公司****路支行 |
银行账号: | 523********3000040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