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产业示范建设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工程基本概况
1.1项目名称:**县乡村产业示范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市**县杭口镇、渣津镇、征村乡、四都镇、山口镇、**乡等乡镇;
1.3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包括:(1)蔬菜大棚建设主要为四都镇高沙村300亩、征村乡白沙村310亩,渣津镇长潭村260亩,杭口镇杭口村300亩、山口镇桃坪村280亩,(2****基地建设主要为**乡1080亩、黄港镇1080亩、路口乡1240亩、渣津镇800亩、溪口镇800亩,(3)水库综合治理。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50亩,改造总面积为138.33万平方米。
1.4工期要求:项目工期为24个月,开工时间为2023年8月,竣工时间为2025年7月;
1.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1.7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2、投标资格条件
2.1投标企业应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投标企业具备下列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2.3拟派人员: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施工拟投入人员要求:
(1)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2)本项目需提供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拟投入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其中施工负责人需提供近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以上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2.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限制投标。
2.7本次招标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并签到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委托本单位的代理人)。
2.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9投标人必须是**省公共**交易网信用平台中的交易主体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拟投入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除外)业绩必须在**省公共**交易网信用平台中,且登记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否则无效。
3、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省**市**县义宁镇良塘新区江渡大道75号广裕发大厦101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采取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4、发布公告的媒介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杭****书院地块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189****454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严先生158****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