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熙嘉苑小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 | ||||||||||||
工程名称 | 春熙嘉苑小区建设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机关名称 | **市****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工程地点 | 位于**市**区华山**侧、黄**路西侧。 | ||||||||||||
工程规模 | 项目占地约9.9716公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幼儿园、邻里中心、农贸市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环卫等公共、公用配套设施等。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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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3/8/18 | ||||||||||||
集中报名地点 |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到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银行****公司****营业部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240005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3/9/30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3/11/8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8/18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8/23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春熙嘉苑小区建设工程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熙嘉苑小区建设工程已由 **市****委员会、扬江发改许发【2023】5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春熙嘉苑小区建设工程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市**区仙女镇,**黄**路,南至华山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路。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9.9716公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幼儿园、邻里中心、农贸市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环卫等公共、公用配套设施等。 2.3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 2.4招标范围:春熙嘉苑小区建设工程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报审,项目估算编制、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5设计周期及服务期限:4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深化设计达到报规要求。(以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始设计时起算)。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行业设计甲级(建筑工程)资质或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建筑工程)资质或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网站予以公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8月18 日至2023年8月 23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信息网、**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仙女镇大会堂路10号 地址:**市****广场东首 邮编:225200 邮编:225200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人:姜工 电话: 电话:0514-****89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9.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2023年8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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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市**区仙女镇大会堂路10号 | 联系人 | 曹先生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市****广场东首 | 联系人 | 姜工 | ||||||||||
传真 | 电话 | 0514-****8968 | |||||||||||
邮编 | E-mail | ****@qq.com | |||||||||||
资审文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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