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运动场地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需求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元) | 单位 |
1 | 原有损坏的塑胶地面和悬浮地面拆除。重新铺设塑胶地面、人工草坪、悬浮地板(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省**市**市采桑镇行政街37号 | 4505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
1 | ****运动场地改造项目 | 30日历天 | 裴常艳 | 豫241****4067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民、陈红艳、韩全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的标准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5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体育局》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评审结果及其它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93.29分;报价:450500.00元);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省****公司(得分:85.15分;报价:452600.00元);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公司(得分:81.33分;报价:449800.00元);******公司(得分:79.79分;报价:455900.00元);******公司(得分:79.75分;报价:456500.00元);****公司(得分:77.46分;报价:457999.98元)。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淮河路与**路交汇处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8****2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与九州路交汇处向西100米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5****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