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04 传真:0393-****604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8月1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年产3000吨4'-氨基乙酰苯胺项目 | ****园区**路西端北侧 | **** | 在现有厂区空地,建设1套3000吨4'-氨基乙酰苯胺生产装置 | ******公司 | 废气:工艺有机废气采用“四级降膜水吸收+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污水站恶臭和危废间废气在现有碱液吸收基础上新增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废水: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真空系统****处理站(“三效蒸发+沉降微电解-fenton氧化-絮凝沉淀-厌氧+缺氧兼氧好氧-缺氧好氧-臭氧氧化+生物滤池”)处理后与循环水****处理厂。 噪声:采用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降低泵类、风机、干燥机、离心机等运行噪声。 固废:废活性炭、精馏残液、溶剂更换液、污水站污泥和废催化剂送现有焚烧炉焚烧,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投料筛分固废厂家回收。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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