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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北****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建筑高度(米)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1 | 通泉镇**村二组 | 4582.31㎡ (合6.87亩) | 工业 用地 | ≤45 | ≥40%且≤60% | ≥1.0且≤2.5 | ≥5%且 ≤15% | 50 | 51.32 | 11 | 5 |
2 | 漩坪乡张坪村四组 XP-C号地块 | 3377.66㎡ (合5.07亩) | 工业 用地 | ≤12 | ≥40%且≤60% | ≥1.0且≤3.0 | ≥5%且 ≤15% | 50 | 34.45 | 7 | 5 |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以土地现状出让,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地块规划条件(北规条〔2023〕017号)(北规条〔2023〕021号)。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18日,到北****服务中心索取或在**羌族自治县公共**交易信息网(bcggzy.****.cn)上查询下载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请于2023年9月18日16时前,向北****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递交申请地点:**镇羊角路3号民生大厦3楼),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北****服务中心将在2023年9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北****服务中心。挂牌竞价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时至2023年9月20日16时。
七、****银行户账户
联系地址:北****服务中心(**镇羊角路3号民生大厦3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0816-****580
业务咨询:土地利用股 (****415室) 尹先生、陈女士 0816-****215
开户单位:北****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510********059000348
**羌族自治县 **羌族自治县
****中心 自然**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