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新校区教工、学生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1日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采购项目名称:**一中新校区教工、****政府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内容:食堂设备采购安装、食堂二次装修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000.00(含税)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柒万元整(含税)
(2)具体标的见附件清单。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甲方实际需要,在中标金额范围内,可做微调,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实施数量和成交单价结算。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2.合同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同样产品。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自2023年8日9日起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5.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7.甲方抽选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按时到场,乙方不到场的视为乙方到场。
8.验收时发现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在验收后3日内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整改到位。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由采购方确定。
3.安全: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必须设立安全标志,设置安全设施,加强对供货人员和安装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在供货、安装、保修整个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货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货物免费保修期:交货完毕通过验收之日起,所有电器保修叁年,不锈钢产品脱焊开裂终身保修(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接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接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修复,未能修复的直接更换,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未按要求履行售后服务职责,应承担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到位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50%,一年(12个月)后的2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二年(24个月)后的2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三年(36个月)后的2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若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乙方需按要求提供现行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税点的有效发票后甲方按合同要求付款。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货物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银行手续费等)。
第十一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
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否则,按该货物成交单价从最后一笔合同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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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8 月 9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0-****468
传 真: 传 真:0730-****238
开户银行:****银行****广场支行
账 号:4305 0166 0286 0000 004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