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三级公路(丰田乡-马头桥镇)提质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1日
****通三级公路(丰田乡至马头桥镇)提质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
合同编号:****
合
同
协
议
书
合同协议书
****养护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通三级公路(丰田乡至马头桥镇)提质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已接受**公路****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全合同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二合同标段由K9+000至K15+743,长约6.743km,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叁拾捌万零叁佰陆拾柒元整(¥****0367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仇蒙君。承包人项目总工:张月田。
5. 工程质量符合 达到交、竣工验收合格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工程环保目标: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达标。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计量支付根据工程进度按月进行计量,财政部门依据发包方已签字的承包方报送的工程计量资料,30日内支付工程款,若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60日,如延期付款,则利率计算标准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工程计量支付在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的80%后应停止支付。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
9.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自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终止。
10. 本协议书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 签字):
甲方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在场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单位:****政府****办公室(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备案日期: sp;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