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八烈村八组172号-1
建设单位:(略)
编制机构:(略)
编制人员:施惠清((略))
受理日期:(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八烈村八组,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企业拟租用海门市华超包装装潢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印刷机、分纸机、糊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并配套(略),建设年产400万平方米包装纸箱的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到(略)进行处置,不得外排水环境。
2.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略),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略)刷产生的有组织VOCs(以非(略))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中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略))中标准;粘盒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的排放标准;模切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略)。因粘盒(略),因此粘盒与印(略)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中排放标准,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8-2022)表3中标准。
3.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略))中2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略)。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6.根据(略)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