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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香高速项目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西香高速项目水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人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所在地区:**省凉山州。
**至**高速公路,起于**市小庙乡,接在建的G7611**至**高速公路,完全利用既有G5京昆高速公路小庙至黄联关段,经中坝乡,**县**镇、金河乡、**乡、果场乡、棉桠乡,止于长**川滇省界处,接规划待建的G7611宁蒗至**高速公路,**里程约158.5公里,同步建设**、木里、泸沽湖3条高速公路支线,共约91公里。西香高速公路ZCB3施工总承包部管辖范围全线线路总长139.8公里,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暂定为324亿元左右。管段内共有桥梁56座,隧道17座,桥隧比为71.2%。
2.2 招标范围
采购标段:
西香1标段:**川兴镇尔乌、**川兴镇辜**、****帽帽山、**市安哈镇王家澜坝、****乡、****乡夹石伍;
西香2标段:**安哈镇营盘村、**市黄连关、**叶家湾;
西香4标段:**县金河镇别基塘;
西香5标段:**县**镇黄家沟、**县**镇青天铺村;
西香6标段:**县润盐镇马道子;
西香7标段:**县棉桠镇红卡;
西香8标段:**县棉桠镇红卡;
西香9标段:**县长柏镇马家屋基;
西香10标段:**县长柏镇格洼村;
西香11标段:**县长柏镇瓦厂;
西香12标段:**县列瓦镇稻攀公路(上纳地);
西香13标段:**县列瓦镇大湾子、**县列瓦镇拖脚;
西香14标段:**县簸箕萝村、**县列瓦镇碾水村。
本项目需用水泥约****787吨。
计划供货期:本段计划合同工期5年,2023年8月至2028年12月。(若遇项目工期提前或延后则相应调整供货期)。
本次招标划设5个包件,分别为SN01、SN02、SN03、SN04、SN05包件。其中,SN01包件为西香1标和西香2标,合计水泥****040吨;SN02包件为西香4标和西香5标,合计水泥810694吨;SN03包件为西香6标,合计水泥398832吨;SN04包件为西香7标、西香8标、西香9标、西香10标和西香11标,合计水泥****411吨;SN05包件为西香12标、西香13标和西香14标,合计水泥73181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3.1.1 营业范围: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1.2 生产能力:投标人具备拥有干法旋窑年产8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或具有生产能力不少于2000 吨/天的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水泥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而异地生产供货;不接受粉磨站生产商投标;
3.1.3 财务能力:水泥投标人为水泥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
3.1.4 质量保证能力:已获得招标物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章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 供货业绩: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的招标物资工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其中正在履行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单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1.6 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2.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3.2.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2.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
3.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7 ****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等采购活动;
3.2.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
自 2023 年 8 月 2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8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4.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单个包件费用为2000元/份,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投标人应以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 9时 00 分至 2023 年 9 月 1 日 9时 30 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 9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集团****公司****中心开标室(**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7.投标保证金7.1 本项目单个包件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 年 8 月 31 日 17时 30 分前用单位名称账户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 蜀道集采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投标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8.履约保证金8.1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8.2 缴纳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或保函)。
8.3 缴纳方式
8.3.1、SN01包件:
8.3.1.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500 万元人民币(大写 伍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 4801 0400 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西香高速项目(可简写)水泥采购SN01包件履约保证金”。
8.3.1.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500万元人民币(大写 伍佰万元整 )。具体的保函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5.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8.3.2、SN02包件:
8.3.2.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350万元人民币(大写 叁佰伍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 4801 0400 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西香高速项目(可简写)水泥采购SN02包件履约保证金”。
8.3.2.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350万元人民币(大写 叁佰伍拾万元整 )。具体的保函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5.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8.3.3、SN03包件:
8.3.3.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 4801 0400 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西香高速项目(可简写)水泥采购SN03包件履约保证金”。
8.3.3.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万元整 )。具体的保函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5.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8.3.4、SN04包件:
8.3.4.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500万元人民币(大写 伍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 4801 0400 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西香高速项目(可简写)水泥采购SN04包件履约保证金”。
8.3.4.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500万元人民币(大写 伍佰万元整 )。具体的保函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5.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8.3.5、SN05包件:
8.3.5.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300 万元人民币(大写 叁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 4801 0400 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西香高速项目(可简写)水泥采购SN05包件履约保证金”。
8.3.5.2、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300万元人民币(大写 叁佰万元整 )。具体的保函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附件5.4《见索即付履约保函》。
9.其他
9.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发布。
9.2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岀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3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4 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 提供数字认证、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性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温馨提示:
(1)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数字认证证书用于确保招标过程响应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系统会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3-5天,****公司颁发。数字认证客服电话:028-****2726;
(3)开票
投标人申请开具CA证书费、标书费发票须在缴费时注明:①纳税人识别号;②发票项目(CA证书费或标书费);③发票接收邮箱地址。请务必确保注明的信息准确无误。
开具发票时间:标书费在开标结束后3日内,CA证书费在证书办理完成后3日内。
9.5 异议
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9.6 投诉
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9.7 监督监督部门:********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1406。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联系人:施女士
电 话:028-****8769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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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1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