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公开招标]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监理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县][公开招标]五****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监理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稿时间:2023-08-22 15:59 】
五****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监理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五****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五FJ2023-012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五****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监理标段 五FJ2023-012-01-03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县开标室1号 |
公示期 | 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5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名:**** 投标费率:工程总造价的1.55% 第二名:**中汭源弘****公司 投标费率:工程总造价的1.58% 第三名:中晋****公司 投标费率:工程总造价的1.59%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元) | 460000.0000 |
工期(交货期) | 18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刘向东 / 中华人民**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3449 |
企业业绩 | 1.****纪委****中心留置场所改扩建项且及信息化工程,2021年9月26日。 2.**恒嘉晶体6GW单晶硅建设项目,2022年6月28日。 3.巴****集团****公司办公楼修缮改造项目,2022年11月1日。 4.****医院急危重症救治业务用房提质升级建设项目,2020年11月28日。 5.**市**区金岸国际小区(C-30-01 地块)一期 EPC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施工监理,2021年3月5日。 6.**国家公路****客运站7#信息业务楼,2023年4月13日。 7.**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第十一标段,2022年7月13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专业监理工程师:张** 证书编号:**建监 ****054723;专业监理工程师:辛小军 证书编号:****02236;监理员:高磊 证书编号:****00989;监理员:贾荟枫 证书编号:**建监 ****102519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中汭源弘****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469892.9500 |
工期(交货期) | 18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郝素枝 / 中华人民**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2152 |
企业业绩 | 1.**市****公司厂房建设改造及道路硬化工程施工监理,2023年6月2日。 2.****敬老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2023年4月8日。 3.****农场****园区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监理,2023年3月20日。 4.内****公司饲料加工建设项目-饲料生产车间施工监理,2023年3月8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专业监理工程师:王艳茹 证书编号:内工建协 ****1135;专业监理工程师:邢** 证书编号:内工建协 ****1167;监理员:安瑞 证书编号:内工建协 ****0870 ;监理员:任瑞 证书编号:内工建协 ****1063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中晋****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472866.9500 |
工期(交货期)天 | 18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少侠 / 中华人民**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6485 |
企业业绩 | 1.****示范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监理,2021年6月22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专业监理工程师:孙长方 注册号:****3774;专业监理工程师:张俊平 注册号:****6486;监理员:贾永忠 注册号:****1079;监理员:任宏亮 注册号:****648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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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监理标段评标报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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