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淋子镇豫皖大道街道及史河路河道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陈淋子镇豫皖大道街道及史河路河道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六楼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工程名称:陈淋子镇豫皖大道街道及史河路河道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沿河建设工程、绿化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8月22日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六楼第二评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135.09元 得分:80.48
项目经理:侯** 资质证号:豫241****52071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组成员女性占比:5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576.44元 得分:73.12
项目经理:张占军 资质证号:豫241****39380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组成员女性占比:62.5%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635.97元 得分:72.60
项目经理:王东 资质证号:豫241****16141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组成员女性占比:50%
五、非中标候选人女性占比情况统计
投标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组成员女性占比:25%
六、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网(**省﹒**县)》上发布。
公示期: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5日。
七、其他
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委托代理人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有投诉,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监督部门进行书面投诉。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丁宁
电 话:186****3801
地 址: ****中心区怡和首府大厦13A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姜楠
电 话:185****2238
联系地址:**省**市**县城南元光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监督单位:**县工程****办公室
联 系 人:谢红杰
电 话:135****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