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农发畜牧蕲春龙顶育肥场项目室内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07FJ-115003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农发畜牧**龙顶育肥场项目室内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07FJ-****03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3-08-22 17:1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农发畜牧**龙顶育肥场项目室内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07FJ-****03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307FJ-****03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农发畜牧**龙顶育肥场项目****改革局以**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农发畜牧**龙顶育肥场项目室内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省**市**县赤东镇龙顶寨村。 建设规模:农发畜牧**龙顶育肥场项目室内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包含生产区楼内改造、一级点综合用房(包括采样检测室、人员进场洗消用房、隔离用房、物资消毒房、熏蒸室、门卫房、大门等)、二级点综合用房(包括物资消毒间、物资储存间、人员洗消房、隔离房、送餐通道、门卫房、大门等)、生产配套设施(液态料平台及加工车间、赶猪步梯、赶猪连廊、设备基础等)、环保设施(除臭间、日处理1500m3污水处理系统)、辅助设施(蓄水池、配电房、发电房、水泵房、道路、围墙、场地平整、地面硬化、环保区护坡及挡土墙、室外水电及排污等工程)的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投资额约3700万元,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面积约8000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农发畜牧**龙顶育肥场项目室内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程。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不含污水处理系统、除臭间、液态料加工车间、车辆洗消及烘干设施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划分:仅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25 合同估算价:3700.00万元 | |||||||||||||||||||||||||||||||||||||||||
2.3其他: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污水处理系统、除臭间、液态料加工车间的设计需要待发包人提供确定的工艺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在****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方须满足此要求。(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用于投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少于400万元。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是联合体的任一方)应具备下列业绩: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业绩(含联合体形式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1.6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本项目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单位;(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7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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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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