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宕自然**告字﹝2023﹞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政府批准,******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 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号 | 该宗地位于**县**镇官鹅沟口,东临国道212线;西临规划滨河路;南临公园;北临**浙****公司地块,具体位置以出让宗地图为准。 | 现状 (规划指标详见宕 建规条字[2019]027号文件规划要求) | 6414.94 平方米 | 住宅 兼容 商业 用地 | ≤4.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40% | ≥30%(屋面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00 万元 |
约合 9.622 亩 |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拍卖出让文件》。 |
二、 ****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0010;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12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2、竞买申请人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下午17:00****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2日****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
2、拍卖地点:****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七、拍卖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起****交易中心领取《**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宗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须有3家以上(含3家)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出让。
3、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4、本次出让**县****号宗地为**县**镇大桥湾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宗地受让人须承担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相关责任。申请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县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6、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
1、******局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939-****300
2、****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0931-****330 153****8060 181****7884
******局
****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