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教学楼室外加装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SD340********793号)
二、项目名称:****3号教学楼室外加装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银**路**大厦 801 室
成交金额:380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乘客电梯 品牌:富士精工 规格型号:TKJW 1600/ 1.0-VF 数量:1台 单价:380200.00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晓梅、翟斌、裴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2%
收费金额:456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三)无效投标单位:**市****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是有机房电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无机房电梯不一致,实质性不响应。
(四)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网址:http://whsggzy.****.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中路
联系方式:0553-****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181****4117、159****3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阿保、江荟洁
电 话:181****4117、159****3322
十、附件
1.无效投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