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3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慧供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主体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8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费率 | 国别/产地 |
1 | ****智慧供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主体采购 | 一、服务内容本次招标投资总额28974万元,进行智慧供热和外墙保温投资,********集团)用投资项目的7年能耗结余资金进行返还。(一)投资额度不低于19869万元,搭建智慧供热软硬件系统,具体包括:****中心基础环境建设;****中心和7****中心****公司、高新公司、龙新公司)的智慧供热软硬件系统;搭建智慧供热管理平台;云环境部署;部署网络安全系统及评测;搭建室温远传监测系统;对7个分公司供热区域内热力站(210余个)自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在部分换热站安装分布式变频泵;对11个热力站工艺(含水泵、板式换热等)系统整体优化;并将500余座楼宇机组数据接入平台;实施100万平方米二次网智能化建设;一级网电动双向等压硬密封蝶阀;试点循环泵永磁电机改造;试点管网泄露监测等。(二)外墙保温投资预算9105万元,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项目必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施工质量要符合验收标准及甲方项目要求。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区**新村二区和**一区。新村二区:1995年建成,本次改造涉及住宅65栋,住户3117户,总建筑面积22.07万平方米。(1)外墙保温:新村二区共计65栋住宅楼南北外墙均增设保温。(2)山墙重新做防水刷外墙涂料.(3)屋面防水、彩钢板维修及喷漆:新村二区共计65栋住宅楼坡屋面下平屋面更换防水卷材,维修破损彩钢板,其余屋面彩钢板全部重新喷漆。(4)楼体重新做亮化。**一区:始建于1999年,改造范围内共45栋住宅楼,涉及户数2698户,总建筑面积约22.20万㎡。(1)外墙保温:**一区45栋住宅楼南北外墙均增设保温。(2)楼体重新做亮化。智慧供热项目投资19869万元,外墙保温项目投资9105万元,总投资28974万元(最终以第三方审计额为准)。投标单位需有投资集中供热运营服务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业绩,有能力承担智慧供热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费用。****集团不参与分成,前三年的所有节能收益优先偿还外墙保温项目投资(项目投资年利息8%,即竣工审计额×1.24)。中标方第一年节能收益额不低于5500万元,第二年节能收益额不低于7500万元,第三年开始节能收益额不低于8400万元。热力集团从第四年开始进行节能收益分成,第四年开始分成比例不低于10%,分成比例由投标人报价确定。中标人累计收益达到45000万元时,****集团分成30%;中标人累计收益达到50000万元时,****集团分成70%。二、其他要求(一)采购背景招标人——****(以下简称“****集团”或“甲方”)集中供热系统进行节能技术服务改造。针对****所辖供热系统现状情况,提供用能状况诊断、项目节能服务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采用投资模式,由中标单位投资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最终节能收益每年按比例分享,并确保供热的正常使用。(二)资金来源及比例:由中标单位100%投资(三)履约保证金:中标后缴纳50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完成后结算返还。(四)超额完成收益:智慧供热项目分享期内中标单位提前实现投标报价中的收益额,****集团有权提出重新协商未来分享比例或终止分享。(五)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28974万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额由甲方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确认,竣工验收后,未达到招标要求的投资额,甲方从中标单位的分成中扣除,超出约定的最低投资额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六)服务期/交付试用期/合同履行期/分享年限:本项目分享年限7年(2023年-2030年)(七)收益金额:第一年节能收益额不低于5500万元,第二年节能收益额不低于7500万元,第三年开始节能收益额不低于8400万元。(八)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相关标准及甲方项目要求。(九)运行基准数据:1、基准热耗平均值;0.510GJ/m2(2020-2021、2021-2022、2022-2023采暖期平均值),对应室外平均温度-5.837℃(由气象局提供实测温度,为193天平均温度)※节热量计算公式:节热总量=((当期热耗值*(室内计算温度-室外计算温度)/(室内计算温度-当期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基准热耗平均值*(室内计算温度-室外计算温度)/(室内计算温度-基准期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室内计算温度-当期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室内计算温度-室外计算温度)*当期供热面积温度;室内计算温度23℃、室外计算温度-24.2℃,室外平均气温按气象部门提供为准结算热价;46.42元/GJ2、基准电耗平均值;1.48kWh/m2(2020-2021、2021-2022、2022-2023采暖期平均值)※节电量计算公式:节电总量=(当期电耗平均值-基准期电耗平均值)*当期供热面积电价;0.7元/kWh(以****公司工业用电基准电价为准)3、基准水耗平均值:6.1T/天/万㎡※失水影响热量计算公式:(当期失水指标-基准期水耗平均值)*193天*当期供热面积(万㎡)*(各站当期二级网供回水平均温度-5℃)。结果为正数需在节热量中增加,结果为负数需在节热量中减少。4、基准供热面积:3760万平方米※以上数据做为节能量清算依据。(十)报价要求报价要求:7年节能收益总额中投标单位分享比例。(十一)付款方式、发票种类:分享期内每年采暖期结束后,双方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成本收益核算,依据年收益比例和额度付款,中标单位开具合格的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投标单位该年度的分享收益额。(十二)质保期:同分享期(十三)售后服务期:中标单位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提供本项目服务技术改造范围内的系统(软件、硬件)终身无偿售后服务。(十四)固定资产处置:分享期内本项目技术改造范围内固定资产归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负责维护维修,分享期满后中标单位采用资产赠予的方式划转给甲方,并承诺终身无偿售后服务。(十五)项目运作模式:甲方负责生产运行管理。中标单位派驻相关人员,参与本项目范围内的运行,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节能诊断和合理化建议,无权干涉甲方合理的实际运行工作。(十六)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十七)其他方面要求:1、非中标单位在不影响本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新增的节能设备设施,中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产出的经济效益归招标人所有,不在本次节能分享范围内。2、项目实施后,甲方新增供热面积及原有热计量收费用户不参与本次节能分享(热量及面积在节能量测算过程中扣除)。3、分享期内核算范围内失水量减少或增加所对应的热量应予在节能量中核减或核增(失水量以三年基准数为准,失水温度按采暖期各站二级网供回水温度平均值计取,补水温度按5℃计取)。4、具备相应资质的成本收益核算单位由双方共同指定,成本收益核算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5、中标单位负责妥善保管拆除的设备材料,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承担相应费用。6、中标单位提供至少一名网络工程师到服务现场参与信息化系统调试工作。7、本项目的设计费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收费标准为参照项目投资金额,设计费费率2.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用为50万元。8、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9、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个 | 1 | 86.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胜杰;曹海坤;李三胜;郭臻;杨跃;于海;周亚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热源街5号
联系方式:131****969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寒
电 话:****898
十、附件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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