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公共安全图码联侦(电子围栏)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8月23日
6、开评标场地:****交易中心评标室
二、采购项目内容、数量、质量标准、质保期:
1、采购内容:无线数据采集终端(电子围栏)17套、人车一体抓拍机31套,**监控立杆8套,立杆改造23根,设备维保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2、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4、质保期:三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无线数据采集终端(电子围栏)17套、人车一体抓拍机31套,**监控立杆8套,立杆改造23根,设备维保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
**** |
**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68号 |
****520 |
元 |
序号 | 名称 | 质保期 | 交货及安装期 | 质量要求 | |
1 | **县公共安全图码联侦(电子围栏)采购项目 |
三年 |
30日历天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
四、评审专家名单
付正刚(组长)、归志华(业主评委)、赵艳、熊伟、裴广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按照成交价的 1.5%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46448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址: **县三环北路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152****1797
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产业集聚区智慧大厦8楼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376-****779
联 系 人:杨主任
监督单位名称:****政府****办公室
联 系 方 式:037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