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龙头企业培育)
根据鄂农产联办发﹝2022﹞2号《省农业产****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我市拟遴选参加2022年优质稻米产业链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主体,开展重点龙头企业优质稻米产业链建设,为保证遴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特制订本公告。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发展订单生产,提升联农带农能力;支持企业改造升级设施装备和核心技术、开展精深加工,拓展延伸产业链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在**省境内合法注册登记,且具备一定规模,须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为稻米生产加工,能够引领区域优质稻米全产业链建设。
2.企业产品特色鲜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有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3.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全隐患,近3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5.已承担2021年省级优质稻米产业链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申报程序
企业作为项目申报及实施主体,编制申报材料;县级农业农村、发改(粮食)、财政部门组织遴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报;****农业农村局、发改(粮食)局、财政局联合推荐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如实申报。须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及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二)择优推荐。各市(州)要对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个市(州)推荐重点龙头企业建设项目不超过2个,推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项目不超过2个,推荐区域公用品牌培育项目不超过1个。
(三)强化管理。根据省农业产****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资金项目申报管理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县(市、区)财政部门将**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并加强绩效结果应用。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含并不局限于:
1.企业简介;
2.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3.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质;
4.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备案证明;
5.粮食加工产能、加工厂房及设备照片;
6.能够引领区域优质稻米全产业链建设的相关材料;
7.企业产品照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证明材料;
8.企业征信证明;
9.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的实施方案的承诺书。
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8份,报名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63.com。
四、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8月29日下午18:00。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
1.报名地点:****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金泉南路4号);
2.联系人:施永恒,电话:0712-****518。
六、其他要求
1.报名材料需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期内不得调换;
2.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均在**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