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第四小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小学项目招标公告 | ||
工程总承包 | 资格后审 | |
公开招标 | 是 | |
能力提升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 是 | |
**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2023-08-25 | 2023-09-17 | |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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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9月17日,进入**公共**交易平台(**省)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选择地区(**州)进入**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公共**交易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3801;在线服务QQ:****618998。 | ||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A、勘察方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B、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C、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新成立企业须附成立时间以来所有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A、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后,经招标单位查询,如有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B、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需附上相关承诺函(如中标后,****公司)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查询结果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7)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8)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9)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10)其他要求: A、人员配备要求: ①勘察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合格配置应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 ②设计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合格配置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 ③施工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符合《**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53/T-69-2014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B、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检测、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须包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且不得超过3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3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其中任意两个职位也不能为同一人;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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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2MA6NDR329E | ****0103MA6PN1F551 |
魏师 | 陈师 |
193****0752 | 135****9009 |
193****0752 | 135****9009 |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标段名称:****小学项目
万元 | 20 | |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 65312.09㎡,拟建总建筑面积21581.02㎡。其中:教学楼 7176.16㎡,综合楼5216.27㎡,食堂2603.24㎡,大门50.84㎡,值班室25.42㎡,公共卫生间56.98㎡,1#学生宿舍6452.11㎡;绿地面积22368.71㎡,运动区8241.67㎡,硬化及道路15859.09㎡等配套设施。 | ||
(1)勘察:完成本建设项目用地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与施工勘察,具体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该项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场地类别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满足工程设计需要,且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等。(2)设计:根据项目地块规划经济指标按照现行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针对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抗震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优化设计,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完善施工图设计直至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3)施工:经招标人认可并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相关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至工程验收合格后的项目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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