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柏杨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水利局以 **水利许可〔2023〕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镇、柏杨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工程治理河段为柏杨河段和小溪河段,综合治理河道长度6.95km。其中,****党校,终点为栖凤桥,综合治理河道长度4.74km;小溪****电站厂房上游600m处,终点为与柏杨河汇合口,综合治理河道长度2.21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6.95km;**防洪护岸225m,跳墩3座;**及改造步道10800m,跨河人行桥3;改建截污管道1.2km;设置人文节点5处**水文测报系统1项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3816.5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0176.09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程保险、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预算编制、调试、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及质量保修以及项目其他相关工作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在发改委下达的概算批复的**工程费限额
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各项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后续服务(包括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及设计变更等)、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所有勘察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使用性要求。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勘察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本项目内施工,以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有相应资质的审图机构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的施工图(按有关规定需要备案的,还需经有关部门备案)为依据,编制施工图预算,完成该项目在达
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竣工结算。
(3)本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4)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
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以及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的全面管
控和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综合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产权办理、质
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 施工图设计 60 日历天,签订合同并由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批复后 6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 10 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设计成果文件提交需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施工工期: 60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联
合体投标内容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肖志迪 | 联系人: | 肖钦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9225 | 联系电话: | 023-****516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