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才公寓建设项目—2#楼商铺、4#、5#楼暖通工程[A3308240001580010010000]
项目名称: | **县人才公寓(略)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略) | 代理机构: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地址:**省**市**市双塔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27室 |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标段(包)名称: | **县人才公寓建设项目—2#楼商铺、4#、5#楼暖通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略)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县人才公寓建设项目—2#楼商铺、4#、5#楼暖通工程澄清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略) 二、项目名称:**县人才公寓建设项目—2#楼商铺、4#、5#楼暖通工程 三、项目编号:(略) 四、澄清事项: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一:根据评分项中的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和中央空调设备的能效性,建议《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制冷量、制热量、功率等详细参数设置区间范围(±偏差值)。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空调技术规格和要求表中的功率。 二:空调的电线、电缆、配电箱等电气安装内容和室外机基础需明确投标人施工还是其他单位施工,工程量多少 答:本项目不含电线、电缆、配电箱等电气安装,室外机基础由投标人施工,具体内容结合图纸自行考虑。 三:相关协作单位配合费是否含总包配合费,水电费等 答:本项目不设置总包配合费,履约过程中产生(略),由装饰工程承包人、暖通工程承包人、消防工程承包人以审定预算价为计算基数,按比例按实支付,并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与装饰工程等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做好相互配合工作,因施工产生(略),发包人不承担费用。 四:图纸设备清单表中的室外机、室内机、新风机组与图纸中的实际工程量不一致。 答:(略) (略) (略) (略) | ||||
行政监督机构: | **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略) | ||
信息来源: | **县公共**(略) | 接收时间: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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