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背孜乡2024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 | **县背孜乡2024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背孜乡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4685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杜葱茂 |
联系人 | 曹** | 联系电话 | 175****9866 |
项目投资(万元) | 888 | 环保投资(万元) | 123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5-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设计护堰共计3处,总长度为1.65km;道路共计4条,路线长度合计6.6km;漫水桥位于背孜乡背孜村,长度40m,带引桥,宽度4m。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尽量采取封闭式运输,妥善安排施工计划,采取隔档,作业场所定点喷水措施以降低扬尘、粉尘污染。施工土方开挖、搬运,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要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尘土飞扬。根据**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实施方案,施工期间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沙浆。机动车辆所排放的尾气要求达到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交通管理,逐步要求车辆装配汽车尾气净化器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盈利,施工废水应集中排放沉淀池中,废水经过沉淀后,上清液部分可循环使用,污泥部分及时清理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盈利,施工废水应集中排放沉淀池中,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可循环使用,污泥部分及时清理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及时****处理场;废弃****公司负责将剩余土方全部运出工****填埋场覆土使用。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居民区,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减少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同时运行,将噪声大的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控制在22时至次日6时以外,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同时施工单位本身应提高环境意识,对施工机械应采取及时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合理利用土地**,设计单位应确定合理的工程方案,优化平面布局,减少植被被破坏的有效方案;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土源统一调配,集中取弃土的方式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及排放污水等人为破坏生态自然环境,同时应按照以挖作填的原则,利用挖方作填方,减少工程弃渣量;3.临时占地及时清理并绿化,恢复地表植被以减少水土流失;4.各有关单位加强工程人员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素质,将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 ||
承诺:**** 杜葱茂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杜葱茂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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